各有关单位:
根据中国气象局《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》(中国气象局10号令)规定,现对2007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企业进行2007年度年检。请有关单位在工商年检完成后,于2008年5月15日至7月15日将防雷资质年检材料送北京市气象局防雷办。
防雷年检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:
(一) 北京市防雷专业资质年检报告书;
(二)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(三)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、施工资质证(复印件);
(四) 2007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年报表(复印件);
(五) 2007年度各项防雷工程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书、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、验收报告(复印件)。
以上材料制定目录,设定页码后按顺序装订成册。
办理地点:北京市气象局防雷办(411室)
联系电话:68400892 联系人:陈海量
附件:北京市气象局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年检报告书
北京市气象局防雷办
二ΟΟ八年四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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