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
北京气象学会定于2008年5月下旬举办“2008年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”。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《北京市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施办法(试行)》规定的基本条件。
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考试内容:
参照《北京市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大纲》。其中,法律法规部分增加了《北京市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〉办法》、《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》(中国气象局10号令)(原《北京市防雷工程专业设计、施工资质管理实施细则》已废止)、《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》(中国气象局11号令)。
2、考试时间、地点:
考试定于5月下旬举行,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3、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:
a. 身份证原件(审验后退回)及复印件1份;
b. 学历证明原件(审验后退回)及复印件1份;
c. 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用照片1张;
请于4月13日前将填好的《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)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bj_flb@163.com(邮件标题请注明“某某公司防雷资格考试报名”字样)。
4、报名时间:
2008年4月24—25日
上午:8:30—11:30
下午:1:30—4:30
5、报名地点:
海淀区紫竹院路44号,北京市气象局气象行政许可服务中心。
6、准考证领取时间、地点:
2008年5月8日在北京市气象局气象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领取。
咨询电话: 68400892
附件:《报名登记表》
北京气象学会
二○○八年三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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